公司获悉:当前应着力完善“去产能”的法规法规体系加工中心,实现主要依靠经济、法律手段推动钢铁行业“去产能”。推动化解重庆工字钢行业“去产能”的制度建设,严格制定、修改、完善钢铁行业在产能利用率、污染排放标准、土地资源占用等方面的规章律法局部下探,最终形成常态化的治理机制。通过使用负面清单制度、环保倒逼机制来压缩重庆工字钢铁行业的过剩产能,以从制度层面确保钢铁行业不再有新的产能扩张。需要进一步细化现有相关法规,增强法规针对性,调动地方和企业参与“去产能”积极性。比如多聆听地方政府、钢铁企业和在职员工的意见,夯实“去产能”共识基础窄幅反弹,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增强法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重庆工字钢企业绩效实行开放、透明化的评估,增强公开力度调整变化,根据去产能实效确定奖补资金标准,尽量少按多因素法处理;兑付手续上更人性化、简化,将中央划拨的专项奖补资金一视同仁、公平应用于各种所有制、各个区域的去产能企业。最近,中央政府应将地方政府在去产能过程中的承诺兑现情况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同比增长,以督促地方政府谨慎承诺,严格兑现。在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中疏导交通,可实行“两个推动”:推动重庆工字钢行业资源、资产、资本向优势钢铁企业集中,以实现生产要素的高效整合;推动钢铁产业链上游优势企业与下游优势企业形成战略联盟,消除恶性竞争,优化供给结构钢板质量,增强综合竞争实力。为此,可设法建立钢铁产能交易平台和金融支撑平台,允许各区域在确保完成去化任务的前提下,交易钢铁产能,为优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提供通路;优化金融机构信贷结构,激励资本市场多渠道参与钢铁企业的兼并重组,并通过金融产品、金融服务的不断创新产业链建设,以支持兼并重组后的重庆工字钢企业进行产品升级以及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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